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 】 发布时间:2016-07-11
日国家林业局正式印发《林业发展"十三五"规划》。国家林业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。
森林蓄积量增加14亿立方米
规划从国土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稳固、林业生态公共服务更趋完善、林业民生保障更为有力、林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四个方面,提出了到2020年我国林业发展的主要目标。
其中,森林覆盖率由"十二五"期末的21.66%提高到23.04%,森林蓄积量增加14亿立方米,湿地保有量稳定在8亿亩,林业自然保护地占国土面积稳定在17%以上,新增沙化土地治理面积1000万公顷,森林年生态服务价值达到15万亿元,林业年旅游休闲康养人数突破25亿人次,国家森林城市达到200个,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8.7万亿元。
此外,规划还设置了生态保护、经济民生、基础保障三大类22个发展指标。其中,新增了10个指标,分别是混交林占比、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、生态服务价值、森林植被碳储量、林业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、林业就业人数、林业在岗职工收入年增长率、国家森林城市数量、林业机械化率和林业信息化率,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体现林业质量效益的提升。
构建"一圈三区五带"发展格局
统筹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,规划提出了"一圈三区五带"的发展格局,包括京津冀生态协同圈、东北生态保育区、青藏生态屏障区、南方经营修复区、北方防沙带、黄土高原-川滇生态修复带、长江经济带生态涵养带、丝绸之路生态防护带、沿海防护减灾带。
规划还提出了九大重点工程,包括一批延续工程和一批新增工程,涵盖了改革创新、资源保护、国土绿化、绿色惠民、基础保障、开放合作等领域。
同时,在全国规划了100个区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,作为国家工程的重要补充,体现了中央与地方合力推进重点区域生态建设,推动中央与地方在建设范围、建设重点、投入政策、技术标准等方面的协调协同。100个区域重点项目按照主导功能,分为涵养水源、保持水土、防沙治沙、生物多样性保护、森林质量提升、生态功能提升六大类。
完善评估机制和考核制度
规划提出了建立健全林业资源资产产权、林业资源用途管制、林业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、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、生态保护补偿、公共财政投入、金融保险服务等7项制度。这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改革发展具有根本性作用。
为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,国家林业局发出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;同时,完善评估机制和考核制度,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,研究制定规划实施的绩效评价考核办法,提出各项具体指标的考核标准。林业部门将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,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,定期公布目标指标、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。(记者 顾仲阳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