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 】 发布时间:2015-12-22
新林办〔2015〕20号
局属各单位:
为了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,减少和杜绝水电资源的浪费现象,确保办公场所用电安全,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。经局党组研究,现就全局开展节约用电、用水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强宣传教育,强化节约意识
建设节约型机关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必然要求,是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优良传统的具体体现,也是加强林业系统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。局属各单位要深入学习、加强宣传教育,牢固树立勤俭节约意识,从自身做起、从点滴做起,自觉养成节约每一滴水、每一度电的习惯,努力在全局形成"人人节约,事事节约、处处节约"的良好风尚。
二、完善节约措施,合理用电用水
1、工作人员在办公时间要充分利用自然光源,减少照明设备电耗,要养成随手关灯的习惯,杜绝长明灯,杜绝白天走道开灯的现象。
2、电脑、打印机、复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避免长时间待机,下班时要养成随手关电脑、打印机、复印机、饮水机、电扇、电烤炉等设备的良好习惯,并尽量做到关机后拨离电源,避免火灾事故发生。
3、合理使用空调,夏季室外温度低于30℃,冬季室外温度高于10℃时,原则上不开空调。夏季空调温度设定不得低于26℃、冬季空调温度设定不得高于16℃。提倡下班前半小时关闭空调,严禁室内无人时开空调。
4、原则上禁止使用电烤炉。
5、禁止在公共场所给电瓶车充电,公共场所照明设施要采取隔盏照明、轮流照明、严格控制开停时间,推广使用节能灯,降低用电功耗。
6、自觉养成节水习惯,使用水龙头时尽量合理用水,用完随手关闭,严禁各种"跑、冒、滴、漏"现象的发生、杜绝"长流水,
7、绿化灌溉采用喷灌、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,禁止采用漫灌方式。
8、如遇到因故障引起破裂或漏水的情况,应及时向办公室反馈报修,办公室要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。
三、做好督促检查,确保工作实效
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,认真抓好并严格实施,确保各项节约用水、用电措施切实落到实处,取得实效。局里派专人进行检查,对在节约用电、节约用水方面有突出成绩和贡献者,给予表扬和奖励;对违规用电、用水者给予批评教育,情节严重者给予罚款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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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O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